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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1054

3.1

答:我认为他不会提高或降低获奖的可能性。 分析如下:在该过程中,获奖可能性发生改变的原因是主办方行为,而该行为发生在选手再次选择之前——也就是说,选手的再次选择,并不会影响(提高或降低)获奖可能性。

这里还可以这么想:

假设这是一个“13亿02门”问题,选手需要在13亿02个门当中选择一扇门,那么选手的中奖概率几乎为0; 随后,主办方宣布撤去其中错误的13亿扇门,保留一正一误两扇门,很明显,这时选手的中奖概率变成了0.5; 接下来,主办方允许选手重新选择一扇门,选手的中奖概率还是0.5。

3.2

答:我认为中文房间没有智能。 我认为,中文房间只是一个或一套复杂的语言文字映射函数,说到底还是映射函数,以人类智能而论,只相当于人类的一种或一类神经反射。而若以神经反射来描述人类智能,那么人类智能拥有种类繁多的神经反射、并且这些神经反射之间存在非常复杂的交互关系。由此可见,中文房间不具备智能,或者说其智能水平相对于人类智能而言微不足道。 另一方面,人类也基本不可能做到让它具备人类水平的智能。基于前述分析,人类智能是非常复杂的,如果用拓扑结构表示,几乎如同一团乱麻,想要完全复现,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是限定场景、限定程度的复现,就要容易很多,以现在的技术水平就足以做到,比如文字转译(中文房间)。

一方面,由阿尔法元以100:0完胜阿尔法狗的案例可见,人类智能在某些方面具备极强的局限性,如果人工智能完全沿用人类智能的思路,那么这种局限性很可能阻碍人工智能的发挥。 另一方面,根据莫拉维克悖论,人类智能具备的许多简单能力,对人工智能而言也犹如天方夜谭,是极其难以实现的。想要在人工智能领域实现这些“简单”能力,几乎没有可能,至少以当前甚至100年以内的科技水平,都看不到实现的可能性。 因此,“具有人类水平的智能”本就是一个并不合适的发展思路,较为合理的思路应当是“以人工智能的逻辑,在限定场景中以超卓的性能(远超人类智能)来处理人类智能所能处理的事情”——就如同人类举起数十斤重物都比较吃力,而起重机可以轻松吊起数吨重的货物。

3.3

我心目中的创新项目: 物联网+云计算+边缘计算+人工智能 =限定场景、限定用途的“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