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主要根據「台大電子所修業相關資訊」編訂而成。根據本文將所有步驟完成後,即可得到台大碩班畢業證書。
- 由於電子所規定每年可能略有不同,因此建議同學在學期開學前再次確認本文是否需要更新。
- 電子所最新相關文件下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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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應修最低畢業學分數為24學分,並應修習本組課程至少12學分,至於本組課程之定義則由指導教授就其專業領域之需求認定(此處學分數不包含專題討論、專題研究、專題演講一、專題演講二、論文及外國語文)。請注意大學部(U字頭以外)課程之學分不計入應修最低畢業學分數內。除了以上規定學分外,還需修習以下課程:
課程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備 註 943 M0010 碩士論文 學位考試成績佔畢業總成績之1/2 943 M0020 專題討論 0 已修畢(且通過)四學期以上者得免修 943 M0030 專題研究 1 在學期間每學期必修(惟畢業離校當學期得免修) 943 M0040 專題演講一 1 必修一學期 943 M0050 專題演講二 1 必修一學期 -
畢業學分中必須包含以下ICS組核心課程至少一門:
課程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921 U7060 類比積體電路 3 943 U0240 電腦輔助積體電路系統設計 3 -
若讀碩之前曾經超修研究所課程的同學可填寫抵免學分申請書(另需上網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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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依本校交換計畫申請出國交換,或申請到科技部、教育部之補助 出國進修,或經指導教授安排出國進行研究交流,達學期授課時數三分 之一(六週)者,得於出國前或返國後修習補足專題討論;達學期授 課時數三分之二(十二週)者,得免修當學期之專題討論,但需於返 國後該學期提出相當於專題討論課程免修習次數之書面或口頭心得報 告(由專題討論授課教師決定)。前述皆需提出申請,經指導教授及所長同意,並知會專題討論授課教師。
- 論文口試申請期限上學期為11月30日,下學期為4月30日。
- 預定畢業同學,選課時務必選碩士論文(課程編號為943 M0010)。若不幸忘了選,請洽詢研教組補選。
- 請於申請期限內、口試前一個月繳交下列資料至所辦,以辦理學位考試申請手續:
- 如擬提前於學期中口試,並於學期中辦理離校手續者,需另附提前畢業未修學分證明,並請勿選專題討論及專題研究課程。(僅限確定要提前離校者)。若已選論文以外其他課程、又確定需提前離校者,需再另附提前畢業註銷當學期修課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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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前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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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當日需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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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後收官:
- 依照口委建議修改論文
- 在老師將口試紀錄、口試委員審定書、學位論文考試評分表、學位考試紀錄表、口試委員審查費領據交給所辦、所辦確認沒問題後會請所長簽名,簽名完後的口試委員審定書需放在終版論文裡。
- 完成最終版論文後,請至電子學位論文服務系統上傳電子學位論文請圖書館審核,確認審核過後再印製論文(詳細流程可參考圖書館之畢業離校及論文繳交)。除了論文本體之PDF檔之外,還需上傳大綱、關鍵字、參考文獻等文字檔;參考文獻文字檔中每條line代表一文獻,不需再另加文獻編號(上傳後論文系統會自動插入編號)。電子論文審核需兩個工作天。
- 印製紅底燙金之精裝版論文終稿(圖書館需兩本,指導教授一本,實驗室一本,自己一本,因此最少需印五本),精裝版論文印製工作需要三個工作天(不含送件當日,不含假日)
- 繳交兩本畢業論文至台大總圖
- 完成實驗室畢業生檢查清單後交與老師
- 完成電子所畢業生離校手續單後交至所辦